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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活出更高版本的自己(三)

    唯有我對自己感到滿意且活得快樂時,我才可能發自內心去愛他人。否則我一定會將我對自己的看法投射在他人身上。

    作者:魏佳芳

    移除扭曲的自我概念

    大學四年級的時候,我一直在思考一個主題,那就是:為何宗教能夠對一個社會造成如此深遠的影響?我的家庭沒有特殊宗教信仰,只是祖父母會在過年過節時拜祖先或是去廟裡上香。我在初中的時候,曾經向附近的教會拿了一本《新約聖經》來讀,並自己學習向耶穌禱告,但我從來沒去過教堂。高中的時候,我受到一位國文老師的影響,對佛教的哲理很感興趣。那位國文老師是位佛教徒,她經常在課上分享一些禪宗的詩句,我非常喜歡那些詩句的意境,它對我認識靈性很有啟發,這些啟發最終促使我在大學四年級時,親身走入傳統信仰的領域去探究「宗教」這個議題。

    後來我才領悟到,我「救世的理想」這個人生志向將我引入了「宗教」這個領域,使我透過親身的經歷而真正認識到「宗教信仰」對人們根深柢固的影響,如此,我才能透過自己的經驗來幫助有緣的人走出扭曲的自我概念,擺脫制約的思想程式。

    我發現,不論是東方或西方的宗教,都有一個共通之處,那就是:儘管在他們的教義中都肯定靈性或生命的本質,比如西方信仰所說的「我們是神的兒女」,或是佛教所說的「人人都有佛性」,但是在實際的操作層面,即所謂的「修練方法」上,都是著眼在否定我們的靈性或自性之本質,強調「原罪」或是「罪業」的觀念。當遇到人生不順遂或是逆境時,都是從罪或業的角度來解釋自己的經驗。因此在這樣的系統中成長或是運作的人,都會建立一種「我是有罪的」、「我是罪孽深重」的自我概念,並且想透過外在的作為來彌補自己的罪過,不論是行善布施、或是累積功德等。但是不論怎麼彌補,總是彌補不完,因為人始終沒有走出「我是有罪的」、或「我是業力深重」的自我概念。

    基於上述的現實,在我走入傳統信仰領域之後,我對自己的看法又發生了的轉變。我開始對自己喪失信心,且不斷要求自己符合信仰體系中的種種規範,到最後,我把自己變成非自己本來的樣子,成為一個嚴謹保守而缺乏生機與活力的人。我在這樣的狀態下修行了二十多年,直到我接觸了《奇蹟課程》之後,我才真正明白一切經驗的核心,就是自我概念──我們始終在體驗我們心目中的自己

    《奇蹟課程》課程教導:「上主是愛,故我也是愛」、「我是清白無罪的上主之子」、「罪只是我們對事物的錯誤解讀,並非真實存在。」這些教導乃是在修正我們的自我概念,因為我們的社會系統都建立在「罪」與「罰」的觀念上,即使沒有宗教信仰的人,也都活在社會罪過與懲罰的思想與體制中。一個若人不遵守社會的規範與價值(未必是從事犯罪行為),便會受到社會的排擠或否定,這種排擠或否定便是一種懲罰。

    事實上,「罪」只是我們對事情與經驗的詮釋,它出自我們看待事物的眼光;換言之,我們認為有一種錯誤是無可饒恕的,必須用懲罰來抵銷的,或是用受苦與犧牲來償還或彌補的,這都是我們從宗教信仰或社會教育中所學到的觀念。因此,不論有沒有宗教信仰,人們普遍生活在受苦與犧牲的觀念中,且不論怎麼努力行善或建立功德,內心總是感覺自己罪孽深重,或有種種不為人知的陰暗面,比如忌妒、怨恨等。

    我在自己所經歷的修行團體中發現,犧牲不會帶給人光明和喜悅,且往往會因為自己受苦而要求他人必須同樣地犧牲與受苦;如果他人沒有跟自己一樣犧牲和吃苦,就會對他人感到不滿或生氣,甚至輕蔑。在我接觸了《奇蹟課程》之後,我才明白這種心態便是所謂的「投射」。當我認為自己有罪時,我也會認為他人跟我一樣有罪,於是要求他人跟我一樣犧牲受苦來彌補或償還。

    我在前面提到,唯有我對自己感到滿意且活得快樂時,我才可能發自內心去愛他人。否則我一定會將我對自己的看法投射在他人身上

    如果我認為自己是有罪的,我不僅會認為別人也這樣看待我,我也會認為他人跟我一樣有罪,且我會為了隱藏這個陰暗面,在表面上做出種種美善之事來掩蓋,但是內心卻充滿了自我的否定,進而將這種罪咎感投射到他人身上,怪罪他人造成自己的不幸,或是造成自己的痛苦。

    在我過去的修行團體中,很多人會把「自認罪業深重」當成是一種「謙下的美德」,外在表現出一副謙卑的樣貌,內心卻暗自地批判和論斷他人,不知道這種批判和論斷,都是自我概念的投射。因此,我深刻地領悟到,一個人若沒有從內心修正對自己的看法,他不可能從內心延伸對自己的愛而去愛他人。他的愛其實是出自恐懼(害怕罪與懲罰)而非真正的愛,且一旦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,就不會再繼續用同樣的態度去對待他人。這樣的修行不會帶給人平安、光明和喜悅的,更無法活出我們靈性或自性的大能。

    《奇蹟課程》所教導的真寬恕,就是用正確的眼光看待我們或他人所犯下的錯誤,知道那是出於無知或無意識的一種選擇或作為,並且需要透過啟發或教導來修正,而不是用懲罰或犧牲受苦來抵銷或彌補。而我們首先需要修正的,就是我們對自己的看法,正如《奇蹟課程》〈學員練習手冊〉不斷提醒我們的:「我仍是上主所創造的我」、「我是清白無罪的上主之子」、「上主從未定我的罪,我也不再定罪。」

    由於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是從小不斷強化的,所以我們也需要透過長時間在心中輸入正確的觀念,以取代我們根深柢固的自我概念,這正是《奇蹟課程》〈學員練習手冊〉如此設計的用意。可以說,整部《奇蹟課程》的教誨與操練的核心,就是修正我們的自我概念。我們一旦用正確的眼光看待自己,承認自己是清白無罪的神聖生命,那麼我們的所言所行都會出於愛而非恐懼,因此就沒有批判、攻擊或傷害發生,也因此沒有需要饒恕的罪過了。這便是所謂的「真寬恕」。

    換句話說,真寬恕並非把罪當真再去寬恕,而是知道並沒有無可饒恕的罪存在,有的只是無知所犯下的錯誤,而錯誤是可以修正的,並且透過「重新選擇」來修正,即作出有愛的選擇,如此而已

    自從我接觸並操練《奇蹟課程》之後,我開始修正自我的概念,走出過去被植入的罪的信念,並且肯定自己是神聖的生命,因此我進入了人生的另一個階段,真正體驗到平安、喜悅和奇蹟。

    親愛的朋友,如果你有類似的經歷,希望這段分享能夠幫助你移除扭曲的自我概念,以活出靈性的神聖本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