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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踏上內在的旅程(上)

    我們外在所創造的一切,都象徵著我們內在本具的能力與性質

    作者:魏佳芳

    當今我們生活在一個時時要求我們向外關注的世界,不論是家庭或工作,都要求我們在一天當中對它投注許多的關注,甚至連隨身攜帶的手機,也時時提醒著我們關注它的信息。因此,如果我們沒有養成經常反觀內心世界的習慣,我們的意識就會一直聚焦於外在世界,關注著他人要我們關注的事情,忽視自己內在真正的需求。我們內在的需求若沒有獲得滿足,我們就會過著不快樂的人生,且會反過來將自己的不快樂歸咎於他人,猶如自己是受害者一般。

    比如說,我們會看到有些人經常抱怨著他人給自己很大的壓力,可能是家人或上司對他們的要求,但若深入去了解他們的想法,我們會發現他們內心有一種自我壓迫的觀念,那就是:「我不這樣做是不行的」。不論他們認為自己不得不去做的原因是什麼,這就是他們所奉行的觀念與價值;但是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,反而認為是他人給自己的壓力。這便是一種受害者心態。一個人若始終抱持這樣的心態,他的人生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。

    從受害者意識,轉為創造者意識

    若要走出受害者心態,我們需要反觀自己的內心,看看自己在受苦時所奉行的信念是什麼,這是我們認識自己並且恢復心靈主權的重要基礎。如此,我們才有機會扭轉自己的信念,並能正確運用思想的力量,活出自己想要的人生,成為自己人生的「創造者」。

    談到創造者,我想到了一位在科學與科技領域有多年實務經驗的靈性科學家桂格·布萊登(Gregg Braden),他在數十年的研究與探索之後有一個重大的發現,那就是:人類所發明的科技,實際上都是模仿人類本具的能力,比如,電腦的發明乃是模仿人類大腦與心智的運作;但是人類在使用這些科技時,往往遺忘了自己本具的能力。

    其實不只是科技,我們外在所創造的一切,都象徵著我們內在本具的能力與性質

    因此,我們在靈性思想中所創造的「神」的概念,也代表著我們內心的主宰。所以耶穌曾說「天國在你們之內」;佛陀教導「三界由心所造」;當代的《奇蹟課程》也指出:「上主在我所看到的萬物內,因為上主在我心裡」。這些教導都肯定了「神就活在我們心中,是我們內心的主宰」這一真相。

    此外,《奇蹟課程》更進一步說明:「除了上主的平安以外、沒有其他的平安存在」;意思是,唯有回到內心的主宰,我們才可能享有真正的平安。回到內心的主宰意味著,我們對自己生命的認知,由受制於他人、無能為力的「受害者」,轉為與源頭相通、力量強大的「創造者」

    更具體地說,我們不再勉強自己過著差強人意的生活,而能有意識地為自己創造充滿愛與喜悅的人生,如此,我們才能享有真正的平安。

    恢復心靈主權

    因此我在上一章中談到,回歸平安的源頭,就是恢復自己的心靈主權,作自己心靈的主人。如此,我們才能真正掌握自己內在的思想與外在的經驗,並透過這樣的經驗體認到自己內心的主宰與力量。這種自我了悟也是靈性探索的終極目標,即所謂的「與神合一」的境界

    然而,對於長期喪失心靈主權的人們來說,這種恢復主權的過程需要一段時間的探索與學習。即使已經走在靈性探索路上的人,也未必都有主權的觀念。

    由於大部分的人在過往的社會教育中都被灌輸了「權威」的概念,因此在探索靈性的過程中,很容易也抱著服從權威的態度來學習,將這個領域中代表權威或享有盛名的人士之見解,當成絕對真理來奉行,缺乏自我的檢視與驗證。若是如此,就沒有真正恢復自己的心靈主權,而是將自己人生的決定權,從過去社會的權威手中,轉到靈性圈的權威手裡。

    真正偉大的靈性導師,比如耶穌或佛陀,他們的教誨都是引導人們恢復自己心靈的主權與力量,而不是要人們將他們奉為權威來服從。

    所以親愛的朋友,在靈性探索的路上,我們首先需要放下的,就是對外在權威的依賴;而若要放下對外在權威的依賴,我們需要先認識自己本具的力量